###為《Cactus》副線cp###

 

 

人勢必是會喜歡上討厭的東西的。

 

因為喜歡的東西的滿意度基準點已經太高,再怎麼好也就是滿分再滿分而已,沒什麼了不起的。討厭的東西就不是了,討厭的東西一旦有什麼好的表現出來,第一眼嗤之以鼻,再多看幾眼就覺得言之有道。

 

金泰亨對鄭號錫就是這樣的。雖然曾說過那是他見過最討厭的人。

 

金泰亨喜歡對感情認真的人,所以他喜歡朴智旻,那種自己本身已經夠好了,卻還是喜歡上覺得比他自己更好的人。但金泰亨更喜歡愛地自由自在的人,所以他後來喜歡上鄭號錫。

 

然而愛地自由自在只是一種說法,要是真的像鄭號錫那樣越走越偏,把放縱跟自由搞混的話,就完全不在同一個討論了。

 

但他已經喜歡上他了。他發現自己這種心態不同以往的感覺很難捱,該是要繼續冷漠以對朴智旻半夜的崩潰來電還是溫柔回應,安慰他說事情總會過去的,傷口總會好的。

 

「傷口總會好的,智旻。有一天你會知道自己不是非他不可。」

 

金泰亨很討厭這樣的自己,但又不可自拔地享受著這樣的自己。他告訴自己,我是智旻的好朋友,關心他是應該的,鄭號錫那樣對他,他不應該再期待他才對,早點放手早點好啊不是嗎。

 

朴智旻對鄭號錫早點放手早點好啊,這樣我金泰亨就有機會了。

 

不然你以為金泰亨這樣一個優秀的小伙子,畢了業後選了家還說得過去的日商公司,情願待在鄭號錫手下做事這麼多年是為了什麼?

 

 

 

「你最近找我的時間變多了呢。」

 

金南俊自己拉開椅子坐下,點了杯果汁。身為隔壁採購部門的主管,要說為何會搭上企劃部的金泰亨,還要從那晚他們好久不見開始說起。

 

『好久不見啊。話說,這是多久了?金泰亨?』

 

『少廢話,衣服脫一脫辦完事我要回家了。』

 

為期不算短的床伴關係,金南俊想去細數也都數不出來了。某一次公司活動讓兩人成功牽上線,各取所需,雖然說不上天作之合,倒也是一拍即合。那之後斷斷續續又有了幾次,但也僅止於床上。

 

金泰亨工作能力好他是知道的,也知道他上面有個不太行的上司,做人做事都是那溫吞樣,他不只一次要問金泰亨要不要來他們部門幹,不用一年薪水保證翻倍。

 

『我那部門沒什麼不好。』

 

他總這樣回。當然沒什麼不好,喜歡的人在哪裡,哪裡就是好。

 

若是他再多說個兩句到鄭號錫身上,金泰亨便會馬上來氣,要是吃飯中就會罵他吃不吃,不吃我走了;要是在影廳就變成看不看,不看我走了;當然在床上就是你操不操,不操我走了。

 

欸欸欸,怎麼就不給操了,回來回來,我不說就是了。金南俊是聰明的人,不輕易讓自己吃虧,但不管防備再甚,也是從今泰亨那兒吃了許多。總是敗給自己喜歡的人,這是定律。

 

要問為何他這麼喜歡金泰亨,得從那人第一個喜歡的人說起,朴智旻。心情好跟他聊了幾次,算不上敞開心房,但該知道的也都差不多了。不用見到本人,只從字句裡面就能判斷出來的人,那個朴智旻,就是個全身上下都欠人疼愛的孩子,再加上癡心情種這標籤,所有辜負他的人都該浸豬籠。

 

他這頭還在頻頻點頭表示有在聽故事,沒想到另一頭的金泰亨卻是說自己後來喜歡上該被浸豬籠那位。

 

『呀呀呀,你說什麼呢?我剛有漏聽嗎?』

 

金南俊這人可不敷衍,有時為了節省腦容量是會多少省一些注意力,但他發誓從金泰亨一開口到最後那句,自己可半點都沒分過神。那時兩人不知第幾次的相約,在飯店的大床上,一瓶酒都還沒到一半,怎麼人就已經胡言亂語了。

 

『沒啊,我說我喜歡鄭號錫那傢伙。』

 

他一臉正經。

 

『可是你剛剛明明說的是朴智旻啊。』

 

他一臉疑惑。

 

『怎麼?喜歡的人不能變嗎?』

 

也不是這個意思。金南俊收起因為驚訝而變形的嘴角,他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啊,又不是小孩子在玩從一而終的家家酒遊戲了,他當然知道喜歡的人會變,若真的要他說出真正好奇的是什麼也罷了,他覺得金泰亨那奇怪的傢伙一定會說,喜歡的人都會變了,攻受換一下又怎樣。

 

嗯,沒錯,這才是他真正好奇的。也因為如此他不小心對這個奇怪的生物認真了,還認真得五體投地,把整顆心都攤上了。

 

距上一次說好久不見還是因為深夜的某通電話,把金泰亨從金南俊的臂彎下吵醒挖出去,他披著睡袍站到門口去說話,金南俊什麼都聽到了。有個人要回來,不管是誰,都是重要的人。因為那通電話之後他可是好幾個月都沒再見過金泰亨。

 

 

 

「如果不喜歡就別來赴約啊你。」

 

金泰亨還是伶牙俐齒,還是金南俊喜歡的那個樣子,他差點脫口說出他最喜歡他了,怎麼會不來。難怪人總說距離產生美感,久不見那張精緻的臉蛋越發精緻了,要說是這空間裡最好看的人也不為過,他敢肯定如果他今天不來,金泰亨今晚也不會一個人過。

 

「金先生是約我來看你愁眉苦臉?」

 

他擺弄起微微浮在果汁上的吸管。

 

「好像你也是金先生呢金先生。誰准你點果汁的?」

 

「嗯……我只是在想,今天說不定得照顧你。」

 

熟識的兩個人。金南俊知道這個人怎樣是不開心,怎樣是寂寞要人陪,還真不是誇口,他說他用收到的訊息就能判斷得出來。

 

「判斷出什麼?判斷我今晚想找個人喝個爛醉?」

 

金泰亨伸手去搶果汁,弄翻了點在手上,金南俊見了順手去拉,放到自己嘴邊,把果汁舔掉。

 

「是判斷出你今晚想被人狠狠地操。」

 

 

 

其實那晚那次不是金南俊第一次見他半夜接電話了,剛開始他以為金泰亨是有主的,偶爾想出來開個葷玩一玩,也是個微持感情細水長流的好方式。不過聽完故事後才發現不是,難怪之前幾次語氣都溫柔得很,雖然說是情敵,但同時也是初戀。那之後又有幾次電話,金泰亨都直接在被窩裡說了,不管金南俊作何感想。

 

「他回來了。智旻回來了。」

 

金南俊剛沖完澡擦乾頭躺回床上,撫上金泰亨還帶有情熱的肌膚,他就開口這麼說了。

 

「所以呢?是好還是不好?」

 

他脫了浴袍了就鑽進被子裡,理了理四個角,幫金泰亨蓋嚴實了。

 

「不知道。」

 

那一晚他第一次聽他哭,精緻漂亮的臉可能哭得通紅了,但他見不到,只有細細小小的抽泣,在被裡嗡嗡響著。他見過倔強的女人哭也是這樣的,憋到下嘴唇都要出血了就是不肯露出一點聲音,但又止不從體內深處滲出來的懦弱。

 

金南俊自知沒什麼幫得上的,要想得到暫時的情感解脫除了酒精就是性愛了,金泰亨今晚已經喝得夠多,所以他再要了他幾次,將他穠纖合度的身子擺弄在雙掌下,將他滿嘴黏糊的呻吟吞進肚裡,直至晨光來臨。

 

金泰亨其實不太知道自己想要什麼。所以面對金南俊他只能答不知道,面對朴智旻的時候,就是緊緊抱住他對他說一路辛苦了,提早兩步上前去幫他拉行李,接著幾日進出他家,為他安置妥當。

 

「這次是真的回來嗎?」

 

那天他這樣問他。他存了一點希望,希望朴智旻會說只是回來看看。所以他不急著點菸,把打火機先遞到他面前。

 

「什麼叫真的?」

 

「就是不離開的那種。」

 

金泰亨不懂自己為何要這樣咄咄逼人,但他就是控制不住想進一步確認,想確認朴智旻這一趟回來會不會對自己憋腳的暗戀造成威脅。怎麼能說?他知道他表面回他說是父親身體不好回來看看而已,眸子底下可不是這個意思。

 

他的眸子底下有種孤注一擲的認真

 

他想起以前朴智旻對他說,如果他可以不要喜歡鄭號錫就好了。金泰亨卻好想對他說,如果我是朴智旻就好了。

 

他曾不下百次想忍住這種想成為別人的心情,是羨慕還是嫉妒?他金泰亨並不比大多數人差,論工作能力、交際手腕或是俗套點地說皮囊,他可是長了一副人人叫好的皮囊,能力跟口才都不及基因來得強大。但朴智旻長得也好看,鄭號錫也是,金南俊也是。嗯?金什麼來的?

 

「欸欸,你是不是不舒服?」

 

金南俊的手指好看得叫人移不開視線。自那次見金泰亨哭,他發現自己無法再以男人的方式對待他,不是看不起他,也不是嫌他脆弱,但那莫名的保護欲像盞亮亮的燈,只要金泰亨一來訊息就會照起來。

 

他本來想臭屁地對他說他為了他推了個約,但又不想聽他耍小脾氣說不操我就走了,只好溫溫柔柔的。他見金泰亨又跟飯店叫了幾瓶酒來,猜想他今晚喝得不太夠,他向來不盡興才喝不多。也是,他向來不開心才找金南俊。金泰亨是個壞蛋,總是情緒綁架我,要我一同耍悲傷。

 

「金南俊啊我跟你說,我、我剛剛做了件蠢事。」

 

酒嗝打斷了句子聽起來很可愛,那喝得紅通通的臉頰也是。金南俊和他第一次上床就注意到了,那個鼻頭上小小的痣,跟他深棕色的頭髮是一樣的。他喜歡見到那個小小的可愛的東西,因為平時金泰亨壓著下巴跟他說話時是見不著的,只有在仰起頭呻吟時才有。

 

但金泰亨這人是個鐵錚錚的漢子,要攻轉受並非易事,要他坐上金南俊的跨部自己動也不是,所以金南俊選擇狠著來,將他雙腿大開,壓在身下操得死死的,在他快高潮時輕輕掐住那迷人的頸脖,虎口頂著下顎往上抬,就能看見那可愛的小東西了。

 

你是不是變態啊?事後金泰亨都會這樣問他,問他為什麼總愛掐人脖子,痛倒是不痛,但你說你到底是不是變態啊?哪天不小心失控會不會把我給掐死?金南俊會皮回去,說能在最爽的時候死去不是很好嗎?

 

他不敢說他其實就是個變態,是個看著他鼻頭上那個痣就可以射的變態。

 

「所以是什麼事?」

 

「哦,沒什麼。」

 

金泰亨突然不想說了,反正他今晚也不是一個人。隔天退房結帳時他請金南俊先幫他墊,畢竟那幾瓶名酒都進了自己肚子。金南俊不是會計較的人,隨手拿出一張卡就結清了,只是回頭笑笑金泰亨這人身無分文是怎麼回事。

 

「我昨晚全身家當都給人坐車去打炮了。」

 

沒關係,反正自己昨晚也不是一個人。

 

 

 

金泰亨會喜歡鄭號錫純粹是日久生情。朴智旻那人忙打工所以總不在宿舍,還在追人的鄭號錫常帶好吃好喝的上來賄絡他這好室友,不是請他行行好出去個幾個鐘頭給他們倆一點私人空間,就是要他在朴智旻面前多為他說點好聽的。

 

「泰亨喜歡草莓吧?對吧對吧?你看我今天這草莓蛋糕可是排了一個小時呢。」

 

喜歡草莓是一回事,討厭的人送的草莓是另一回事。金泰亨對這些「供品」總是勾勾嘴角假笑,嘴上說好吧我正好有部電影想看正在準備出門呢,心裡卻是詛咒這油嘴滑舌的男人沒好下場。

 

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可上床,欸不是。一回生二回熟,鄭號錫把金泰亨照顧得跟

朴智旻一樣好,他可以同時知道朴智旻愛吃豬排,還有金泰亨愛吃甜食;也可以在逛街時為朴智旻圍上剛買的圍巾,順手帶了件金泰亨喜歡的花襯衫。

 

但鄭號錫對金泰亨的喜歡完全不是金泰亨希望是的那種。

 

他也什麼都不是,他只是個壞人。在鄭號錫敲他們宿舍門時擺出臭臉的壞人,在朴智旻哭得不成人樣時數落鄭號錫的壞人,在金南俊說他真是個壞人時承認自己是的壞人。嗯?怎麼又說回金南俊?這陣子真的太常見這男人了。

 

金泰亨那點小心思其實金南俊也都明白,但不懂為何自己就如此心甘情願地做一回工具人,也許是覺得金泰亨這人不可多得,人嘛,到了個一定的時候還是得想想「安定」這兩字背後的意義。他想起他提過那個叫做鄭號錫的自己有車有房,真是人不可貌相。

 

金南俊不是刻意嘴壞,他就是某天心血來潮,早會過後想去各部門晃晃,不小心就晃到了企劃部,還在心裡笑自己真是把金泰亨擺在心之所嚮的地位啊,沒想到他的心之所嚮抬頭看見他,馬上又裝作不認識地低下頭忙乎。金泰亨的確是個壞蛋,昨晚還睡一塊兒呢,哼。

 

說回人不可貌相,他再多飄幾眼就看到鄭號錫,位置在金泰亨後方,辦公空間是他的兩倍大,隔板上掛著課長二字。金南俊沒忍住一聲噗嗤,被金泰亨回了 一記白眼,他起身裝作要去茶水間補咖啡,經過時捏了金南俊手臂一下。

 

「你來幹嘛?昨晚見得還不夠?」

 

是一記冷眼。金南俊真是哈他那副高冷嘴臉哈得要死。

 

「誰說我來找你,我就是……我就是來晃晃看看。」

 

「這裡可沒有美麗俏秘書可以挖角,勸你早點滾。」

 

金泰亨按下膠囊咖啡機,是楓糖口味的。金南俊側了身看看門口確認沒人,挨近了身子在他耳邊磨蹭,講些油膩膩的廢話。

 

「其實我就想來看看有沒有堪用的小職員,工作能力好的,長得也好的。啊,若是跟我一樣姓金的話就更……啊啊啊」

 

金南俊隔著皮鞋都能感覺到那撕心裂肺的痛,金泰亨從來不跟他客氣的。還來不及喊爹娘的,鄭號錫就從門口鑽進來了,客套地打了幾聲招呼,裝完水就晃了出去。

 

「我說金泰亨你這眼光真是奇低,要是不說,看他那副樣子我不會信他是你上司。」

 

他還想數落他領帶跟襯衫不搭,襯衫跟外套不搭,外套跟髮型不搭,總之再總之,鄭號錫全身上下沒有一處給金南俊看得順眼。他搶了金泰亨的杯子喝了一口,見他不說話,自己也不好意思再說。

 

但金南俊終於是知道了,原來金泰亨對人說話都是那樣的,就算是對著喜歡的人,也是冷冷淡淡,就跟對自己一樣,所以沒什麼好難過的,他想。真該難過還得是那一天,他永遠都記得的那一天。

 

那天金南俊難得沒約,收了心在沙發上躺得舒服,想著若是晚點金泰亨找他,就讓他直接上家裡來,床上三件套可是他的常備品。但一切跟他預想的不太一樣,他預想的是他會來電說要約,然後他回他來我家吧,他到了之後會罵咧咧說好啊你個金南俊現在居然要我來找你了,然後他會把他操到連屁話骨頭都吐不出來。

 

但事實不是,那天金泰亨做了最後一回壞人,換英雄上場,他自己下去領便當。

 

「淋這一身怎麼回事?為什麼不打車?還有這手怎麼了?」

 

金南俊嘗試將眼前這精神渙散的人叫醒,他抓住他的肩頭搖了再搖,金泰亨都沒反應,就這麼直直望著他,任髮尾的水珠不斷滴在昂貴的西裝外套上。那身肯定毀了,像他本人一樣。

 

「收留我這一晚吧,金南俊,拜託你。不想做,就讓我好好睡一晚。」

 

那晚金泰亨發了燒,金南俊將暖氣開到最大,將人緊緊摟在懷裡,睡久了出了汗就用熱毛巾替他擦身子,擦完了換件睡衣再讓他睡回去,來回折騰了一夜,根本沒辦法睡。

 

他小巧的薄薄的嘴唇不停夢囈,喊些金南俊完全聽不懂的東西,一下這個名字一下又另一個的。他真的捨不得,真想要金泰亨學會放下,都幾十歲的人了,那大好的青春歲月,前一半用來暗戀朴智旻,後一半用來苦戀鄭號錫,真是沒再見過比他更蠢的人了。

 

金南俊想罵他,趁他燒得迷糊的時候,把想對他說的都說了個遍。說他金南俊活到現在還沒體會過什麼叫做喜歡人,你金泰亨還是第一個呢。說他總是那副嫌棄的嘴臉對著他,誰不知道你是口嫌體正直,還不是被我服侍得服服貼貼。

 

金泰亨你這人可真蠢,這世界上根本沒有英雄,你非要當個壞人去塑造他。

 

每個寓言故事都得有個經典壞人。壞人不是用來做壞事的,壞人其實不壞,壞人只要頂著壞人這發黑的光環待在角落,等著好人用嘴不斷幫他製造豐功偉業,說他作惡多端,說他十惡不赦,然後,等到最後,再讓一個好人中的好人出來徹底剷除他,那個人叫做英雄。

 

英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鄭號錫,他成為英雄的那天下著大雨。下大雨的那天也是壞人金泰亨徹底被剷除的日子。

 

「現在立刻去醫院,在你家附近那一間,我把地址發給你。」

 

人說罪犯受審判時都會有那麼一句,將他打入萬丈深淵,這就是了。他親手將自己送進地獄。

 

那地獄水深火熱的,看來小說跟電影都沒騙人,難耐的熱度不斷竄高卻不見火,忽冷忽熱的難受極了,他還在想為何閻王還不來定他的罪,他早已準備好受罰。

 

他先看見了朴智旻。啊,智旻啊,我果然是逃不掉這一關的。曾經有好幾次,鄭號錫想來宿舍找朴智旻親熱,金泰亨硬是說了許多藉口不離開,要趕報告啊,腳受傷了不方便走動,但暗自開心得逞也就那麼一陣,之後兩人直接一起外宿了,過甜蜜蜜的小日子去。

 

再看見鄭號錫,與朴智旻重逢後卻沒再連絡的落魄樣,故意不去理會朴智旻那堆積如山的詢問簡訊,問什麼呢,還不就是問鄭號錫那之後怎樣了,有沒有提起他?金泰亨嗤笑,提起倒是沒有,你們這兩個戀愛白癡,小心翼翼的愛啊愛的,到底要玩到西元幾年。他當然不會這麼說,他只會回他,再等等,總要讓他釐清一下。

 

「釐清什麼?泰泰?」

 

「釐清他是還對你有感覺,還是只是想來一炮。」

 

嫉妒使人醜陋,金泰亨真的要討厭死自己,這還是他對朴智旻說過最難聽的一句話。人終究賭不贏私心。他真討厭這兩個人,到現在了還能保有那對愛的赤子之心。自己呢?自己就是個膽小鬼,戴著假面過活的膽小鬼,還要被金南俊那傢伙欺負。操,去他媽該死的金南俊,到底為什麼又要想到他。

 

金泰亨哼哼兩聲,睜開眼就看見那該死的人,摟得他快要缺氧,渾身黏膩到像裹了糨糊一樣。他想翻身,才發現自己連雙腳都被緊緊夾著。

 

「金南俊,放開我。」

 

那人還在打呼嚕。

 

「金南俊你他媽放開我。」

 

呼嚕繼續。

 

「你這死變態快點他媽的放開我!!!」

 

「嗯嗯嗯?你醒啦?還難受嘛?還燒不燒?來我看看。」

 

原來金南俊這人比較喜歡我叫他變態啊。

 

 

 

變態這名雖然不好聽,但被這麼叫著叫著,久了也習慣了。能把喜歡的人帶回家藏在被窩裡,天冷了為他捂腳,熱了被推開罵煩也好,沒關係。等到假期來臨,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兩張機票,將兩本護照放自己包裡收好,看著喜歡的人從精品店裡採購出來一臉滿足的樣子,就好。

 

「都買好了?」

 

金南俊起身去拉行李。

 

「嗯。買了對錶,新人應該會喜歡的。」

 

「智旻他們呢?有沒有問是哪天到。」

 

「大概晚我們半天,鄭號錫說他機票過期了,搞了一會兒。我說了我們先去幫忙佈置。」

 

「好,那走吧,該登機了。」

 

嗯,走吧。金泰亨說,主動靠過去牽他的手,手上的對戒撞出了聲音。

 

變態跟壞人其實還挺般配的,那些經典的故事總是這樣。

 

不是嗎?

 

 

 

(全文完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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